11.3 .1 喷水造型设计原则1统 一 协调1)与总体规划协调一 致。按照总体规划要求,水景可为中心主体景观, 也可为其他景观的辅景、 点缀或衬托, 应服从总体规划需要设计喷水造型;2)与环境特征、 建筑形式相协调。 环境和建筑形式可能是西式或中式, 可能热烈或宁静, 可能 庄重或活泼, 水景喷泉形式应与之相协调;3)与场地和建筑的体量相协调。 喷水高度、 水景范围与场地和建筑物的体量协调相称, 其最大 视角一 般应接近建筑物的视角要求, 对于热烈、 庄重环境, 为了取得震撼作用, 其视角可以适当增大。2对称和规则布置对于热烈、...